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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科特报 |
| 热烈祝贺奥科特照明荣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
| 2006-04-26 17: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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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科特照明荣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2005年12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公布了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奥科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科特牌节能灯”的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的条件,被授予免检资格。
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当年度开展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审查,国家质检总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后,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在三年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免检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
据了解,我国的免检制度始于2000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要求,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市场占有率高,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实施六年以来,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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